今天是:
喝酒不开车是大家都懂的道理。但如果同桌喝酒的人酒后驾驶发生事故,自己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6月24日,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永宏做客《法治热线》直播间做出了权威解答。
王永宏表示:在社交活动中,宾客间相互劝酒和敬酒要适度。如在桌上强迫性劝酒,酒后驾车未加以劝阻,因饮酒诱发疾病、伤残甚至死亡,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等情形,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永宏: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这些共同发生饮酒行为的同桌者都难逃相关的处罚。所以,我们大家在聚会时应适度饮酒不劝酒,饮酒后切勿驾驶车辆,如确实需要驾车离开的,可联系亲友或者代驾人员代为驾驶!
在节目中,嘉宾与主持人还围绕前不久在咸安区宁虹市场门口发生的肇事车辆逃逸案件开展普法宣传。据了解,本案的肇事车主因酒驾本想让朋友顶包,降低处罚成本,不料最终还是被执法人员识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夏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记12分罚款2000元,其醉驾行为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作进一步调查。李某则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