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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咸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成果如何?1月10日,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干警做客咸宁人民广播电台法治热线栏目,就“黑社会组织犯罪”话题与广大听众进行探讨和交流。
节目中,刑侦支队干警余小刚介绍了我市公安机关成功侦办的一起黑社会性质案件:以谭道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和敲诈勒索等一系列犯罪行为,涉及10项罪名,致使2人重伤、9人轻伤、多人轻微伤。余小刚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通山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主犯谭道兵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对该组织其他犯罪成员分别判处1年半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打黑恶犯罪。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起、涉恶团伙案件2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24人,破获刑事案件993起,缴获枪支5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27亿元,立案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数全省排名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