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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索引号 : 011337071/2022-0259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五、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七、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依法拟订公安地方性政策、法规;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害国内安全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和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交通、消防、治安安全;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外宾;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主要包含: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控制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积极防范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案件。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挥跨县(市、区)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5)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9)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0)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按规定负责机动车辆登记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12)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承办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12)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的研究、建设。

(14)拟订公安装备和经费规划、计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为公安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15)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督察;组织指导全市的公安宣传工作。

(16)协调、指导在我市的铁路、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7)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咸宁市公安局决算单位包括:咸宁市公安局本级、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和警察培训学校。内设警令部、政治部、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管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支队、法制支队、刑侦支队、技术侦察支队、交警支队、合成作战中心、信息规划部、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卫处、特巡警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审计科、机关党委、警务保障部、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信访科、工会、老干科、等29个科所队。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现有行政编制596人,实有人数647人,其中:正式民警464人;离退休人员183人;辅警人员321人(交警120人、高警32人)。2020年变动情况:退休12人,调出14人,开除4人,调入4人,军转安置2人,离退休人员病故2人。

4、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包含咸宁市公安局局机关、交警支队,不包括独立预算的温泉分局。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市局圆满完成2020年各项维稳、安保及疫情防控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装备建设专项经费5718余万元,重点突出和跟进“雪亮工程”、指挥情报、合成作战、刑事技术、毒品检验、物证鉴定、交通安全、执法监督、枪弹保障、执法勤务车辆、民警辅警防护、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等装备建设。

全面梳理市局在建重点项目,主动对接市重点项目办、发改、财政等部门,抢抓政策机遇,将智慧公安、公安训练基地和特殊监管医院项目所需资金纳入2020年度市政府投资计划和国债资金支持项目库。公安训练基地已完成财政投资资金支付1284.4万元,特殊监管医院已完成政府国债支持资金支付158.5万元,智慧公安已完成财政投资资金支付890万元。

全年落实雪亮工程投入2163万元,城区摄像头建设726万元,全局执法执勤装备建设209万元,高警、禁毒部门11辆执法勤务车辆更新和购置210.72万元,高警部门路面安全防控装备设备购置和原交警一大队办公楼维修工程174.65万元、交警支队执勤执法装备采购96.96万元、市局扫黑除恶专案组办案单兵装备购置52.95万元、刑侦部门刑事技术装备更新、尸体解剖室改造、毒品案件检验设备购置和4.18专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936.83万元,日常业务办案和办公装备建设135.23万元。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收入年初预算25495.14万元,比去年增加3119.47万元,增长13.94%;2020年度支出年初预算25495.14万元,比去年增加2302.41万元,增长9.92%。

(二)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

1、收入总计26440.58万元,比去年增加4064.89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以及办案成本、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

(1)财政拨款收入25151.68万元,占比95.13%。包括:行政运行13469.4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69.71万元;信息化建设2522.0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3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8.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8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19.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41万元;住房公积金908.84万元;提租补贴144.33万元。

(2)其他收入1288.90万元,占比4.87%。主要是往来资金350兆集群项目695万元,党员慰问金109万元,省厅拨款484.9万元。

2、支出总计26440.58万元,比去年增加4064.89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部份、疫情防控经费增加、以及办案成本、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支出16608.43万元。占比62.81%,其中:人员经费1311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97%;公用经费3492.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03%。项目支出9832.15万元,占比37.19%。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3986.01万元,占总支出的90.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62万元,占总支出的3.43%;卫生健康493.79万元;占总支出1.87%;住房保障支出1053.17万元,占总支出3.98%。

二、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20.4万元,实际支出496.75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23.65元,预算执行率达到95.45%。主要原因是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维修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本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

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维护费预算486万元,比去年减少65.07万元,下降11.8%;决算482.93万元,比去年减少68.14万元,下降12.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0.72万元,同比减少89.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2.21万元。同比增加2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高警支队、禁毒支队购置车辆,运行费随着增加,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9台。。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29.4万元,比去年减少0.6万元,下降2%;实际支出13.81万元,比去年减少6.32万元,下降31.4%。公务接待人数1806人,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兄弟单位来人协助办案。减少原因是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按定额标准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会议费预算24.5万元,实际支出1.86万元,比去年减少1.58万元,下降45.93%。减少原因是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会议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培训费预算49万元,比去年增加6.82万元,增长16.2%;实际支出36.94万元,比去减少5.24万元,下降12.4%。培训费主要是警衔晋升培训、业务培训等,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培训费的开支。

4、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2.70万元,比去年增加598.57万元,增长21%。其中:办公费262.07万元,比去年增加39.14万元,增长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市局机关全面实行国产安可替代工程,办公耗材成本持续增加;印刷费15.49万元;咨询费62.71万元;水费21.99万元;电费424.51万元;邮电费496.68万元,比去年增加152.91万元,增长原因是补交了一部分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的链路费用和新增链路费通信费;取暖费66.49万元,比去年增加65.59万元,增长原因是大楼暖气费跨年结算;物业管理费360.65万元,比去年增加87.78万元,增长原因是范围增加,标准提高、项目整合;差旅费650.47万元, 比去年增加120.31万元,增长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提标及补发;维修(护)费173.60万元;租赁费0.88万元;会议费1.86万元;培训费36.94万元;公务接待费13.81万元;劳务费103.53万元;工会经费149.58万元;福利费7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21万元,比去年增加21.14万元,增长原因是高警购置执法车运行成本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6.35万元,比去年增加42.86万元,增长原因是实行国产安可替代工程。

三、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1、 非税收入缴库情况说明

2020年非税收入预算15000万元。与去年持平,今年收入缴库6950.95万元,比去年增加352.79万元,增长5.34%。

非税收入缴库组成如下:

(1)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64.5万元,同比下降27.7%,主要原因是落实“放管服”政策。

(2)公安罚没收入2632.98万元,同比下降5.08%, 主要原因是落实“放管服”政策。

(3)行政单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75.52万元,是指地下停车位租金上缴;

(4)其他收入1377.95万元,是指2016年至2018年度银行利息收入上缴;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144562.1万元,比去年增加56521.97万元,增长64.2%,其中:房屋构筑物56436.11万元,比去年增加49820.09万元,增长753%;公务车149辆4198.24万元。比去年增加210.73万元,增长5.28%。原因分析:截止2018年8月,市局基建项目共有15处建成并投入使用,涉及建筑面积17.49万平方米,结算金额5.61亿元,没有进行资产登记。根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2018)》第十条第7款相关规定对属于明显的土建、安装等内容的建设进行估价登记入账,资产预估入账金额49820.09万元,待工程账务决算报告审批后,再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确保固定资产登记完整。高警营房建设购车10辆、禁毒购大众多功能用车1辆、省厅调拨QM250J-8L警用摩托车10台、接收市慈善会、东呈国际集团捐赠悍马巡逻车4台。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均为0。

五、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2020年度资产总计144562.1万元,较上年增加56521.97万元,主要原因为基建有固定资产预估入账;负债总计39227.16万元,较上年减少2549.71万元。负债类其他应付款减少原因分析:2016年-2018年银行利息缴库,案件暂扣款缴库。

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已完成自评项目为市公安局350M警用数字集群项目、网安特侦设备(二期)项目[信息化建设-非涉密项目子项目]、特警支队采购项目[装备建设和设备配备项目]、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交警支队和二大队能力建设项目]。

七、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预算管理,完善内部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围绕公安业务需要,周全谋划相关经费需求。切实提高财务决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圆满完成2020年财务决算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公共安全(204类):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其事项涵盖武装警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缉私警察等方面。公安方面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信息化建设、其他公安支出等事项。

八、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二、医疗保障(21005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公安)(2040201项):反映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2040202项):反映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出入境管理(2040208项):反映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全省居民身份证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网络运行及维护(公安)(2040216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公安厅机在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公安厅机关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