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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权利救济方式

索引号 : 011337071/2022-3019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公民/法人权利救济方式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12389全国公安机关专用举报方式

1.监督举报范围

(一)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2.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投诉举报官方网站:http://www.12389.gov.cn

二、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厅(局)长信箱

1.受理范围

(一)业务咨询

(二)民辅警违纪举报

(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四)求助

(五)投诉

(六)意见建议

(七)感谢

提示:“厅(局)长信箱”不直接受理报案、政务服务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刑事复议复核等业务,不接受紧急报警求助,当公民遭受不法侵害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服务热线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2.监督反映方式

厅(局)长信箱官方网站:https://wsgaj.chutianyun.gov.cn/#/

三、行政复议途径

1.对咸宁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咸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湖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统一由咸宁市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由咸宁市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办。

2.行政复议机构咸宁市司法局地址:咸安区十六潭路160号泉都国际大厦,机构电话:0715-825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