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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37071/2019-0936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7-03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庄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红绿灯无计时指示及设计不合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一、关于“红绿灯无计时指示”问题的回复:

1、根据国家标准,道路安装红绿灯没有要求设置数字计时。

2、交警部门原来在辖区道路部分路口的红绿灯上试行数字倒计时,实践中发现不但没有起到安全通行效果,反而造成多起事故。原因是当红灯只剩几秒时,路口的车辆容易发生抢行现象,鉴于此,后来将有些路段的红绿灯计时指示予以取消。

二、关于“红绿灯设计不合理”问题的回复:

1、农行与审计局路口即滨河东街与淦河大道交汇十字路口,新二号桥和中行路口即滨河西街与淦河大道交汇十字路口,因历史原因、地理位置的限制,滨河东街和滨河西街是双向两车道,淦河大道经过改造拓宽成双向四车道,这两个十字路口均为不规范路口,对于红绿灯的设置须从实际出发

2、针对农行与审计局路口的红绿灯设置没有采取箭头红绿灯分道放行方式,而是采取满频双向错时放行方式(并不是左右时间不一致),也就是将左转弯的车辆先放行几秒,以此避免左转与直行车辆的冲突,之后进行对向同时放行以提高通行效率。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实地勘查进一步研究更合适的方案

3、针对新二号桥和中行路口的红绿灯设置,原先安装的“灯笼式”红绿灯经常引发车辆拥堵,后来经过拓宽路口,现在安装的是箭头红绿灯。但由于滨河西街是双向两车道,只能实行单边放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建议。   


咸宁市公安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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