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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37071/2019-1095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9-27 10:10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10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胡春第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温泉书台街学苑小区门口交通堵塞的治理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咸宁大道连接书台街为市区主干道,该路口地处商业、学区、居住聚集中心,车流、人流较多,且道路狭窄,部分车主为了一时方便,随意停放车辆,加大了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近年来,我市交警部门采取执法车巡逻、对违停车辆进行依法拖移、设置标识标牌等方式开展该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但仍有一些司机无视交警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导致违法停车等现象不时存在。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市公安交警二大队近期采取疏导与严管重罚的方式,主动联系沿线社区、单位、小区物业等,让有停车能力的停车场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停车场内停放,同时运用执法车,设立电子抓拍设备等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加大对部分违停车辆实行拖移处罚,并根据不同时段通知道路清障部门,对路面实行重点管控,使该路段交通环境有所好转。同时已报请政府相关部门在书台街道路两侧继续完善、加装标志标牌,以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由于咸宁大道与书台街路口通车量持续增长,路口已无法满足高峰时期车流量,且红绿灯路口两边绿化带较多,严重影响驾驶员视线,红绿灯设置也不够完善,对此,交警部门已报请相关部门对该路口进行整体重新规划,预计将在2020年规划完毕。

另,2014年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咸宁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相关单位的职责;201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始试行《咸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在对省内外城市同类项目停车泊位配置的相关情况调查分析后,于2018年11月19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商住开发项目停车泊位配置管理的通知》。2018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开展了“咸宁市城区道路拥堵点研究”,梳理出17个主要堵点,分类提出了解决方案。对中心花坛、书台街外国语学校段、银泉大道玉泉校区路段、107国道亿丰农贸市场路段等重要节点设置人行过街通道,设置方案已呈报市政府审批。市城管执法局也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咸宁市咸宁大道停车位规划》,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规范,规划在干道两侧或非机动车道布置路侧停车位,咸宁大道段共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618个,其中路侧平行停车位420个。目前该工程正在评审阶段,待评审通过将按相关程序进行施工。

在此,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要自觉争当文明交通的主人翁,自觉养成文明礼让、守法驾驶的好习惯,做一个文明驾驶人,这才是解决交通拥堵的治本之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安全管理的支持和监督,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建议。

咸宁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