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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071/2021-3400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4


尊敬的胡彦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禁鞭范围提升乡镇文明形象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近来来,市政府不断加强“禁鞭”工作合力、大力宣传扩大“禁放”共识、落实“源头”管控、压实居(村)民委员会的“禁放”工作责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条例》施行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城区医院未接到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就诊伤情;城市道路更加整洁;城区空气质量稳定好转,噪声污染明显减少,特别是2020年、2021年春节“禁放”攻坚战中心城区基本实现了零燃放,社会各界评价良好,“禁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作法如下:

    一、聚力高位推动抓组织。专题询问后,副市长、公安局长明确指示,务必坚决落实好市人大关于“禁放”工作的有关要求,彻底根治“禁放”区域仍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分别从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抽调专人,进一步充实市政府“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联勤联动,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力、专班主动、群众主体”工作格局,确保“禁放”工作持续推进、深化巩固。各地、各“禁放”成员单位做到一级管一级、层层压责任、人人有任务、处处有人管,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逐层推进。2020年、2021年除夕至大年初一,副市长、公安局长肖天树一线督导“禁放”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传清率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线作战,零点时刻巡查重要区域。

    二、聚力到边到角抓宣传。市政府“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定《致居民一封信》、《“禁放”公告》、“禁放”宣传标语等,并争取广电、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支持,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等关键节点向电视、手机用户推送“禁放”宣传广告、短信;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高频率、不间断对“禁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努力做到“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市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教学中融入“禁放”教育内容,并通过教师传发《致居民一封信》,并利用微信群与学生家长互动,“小手拉大手”,深度开展“禁放”的宣传教育。市公安局在咸宁电视台、《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宁》、《云上咸安》等媒体增设专栏,每办理3起烟花爆竹案件就跟进曝光一次,同频同步发出《“禁放”公告》,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住建局从“强责任、重实效”的角度出发,制订统一“禁放”标识牌,并将《条例》、《咸宁市住宅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业主文明守则》以及“禁放”工作手册发放给住宅小区,全面加强包含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在内的建筑领域“禁放”工作宣传力度。市城管执法委在“禁放”区所有桥梁、涵洞及部分进出城主要路口全覆盖设置“禁放”标识牌,并安排城管执法车加装高音喇叭,在“禁放”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喜事理事会作用,发现“禁放”区域内有“搭棚祭吊”现象的,立即进行政策宣传和引导劝阻。

    三、聚力以打促禁抓攻坚。在宣传发力营造声势的同时,紧紧围绕“源头全面堵截”和“关键节点整治”两条主线,整合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司法等部门力量加强巡查整治。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方面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加大烟花爆竹源头管控,严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对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者和违规批发烟花爆竹的企业,一律注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全市已关闭“禁放”区域5公里范围内1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另外4家(赤壁3家、崇阳1家)转址进行中;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响鞭出警”制度,执行“一响四查”(即查燃放人、燃放场所、烟花爆竹来源、责任单位),并借助“无人机”、“高空”等进一步加强工作效能,确保一有警情能够随时出警处置,既能对周边群体起到心理震慑作用,也能在违规燃放后为及时查找燃放行为人、固定证据提供保障。2020年、2021春节期间,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对“禁放”区域内违法储存、销售、买卖的经营户进行彻底大搜查、大收缴、大整治,对违法行为人一律关押。2020年共侦办“禁放”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查处“禁放”行政案件126起(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36起、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90起),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19人(其中违规燃放24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95人);罚款12人;收缴并销毁烟花爆竹2900余件。2021年共捣毁46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收缴烟花爆竹8600余件、价值80余万,办理行政案件40起、刑事案件1起,依法行政拘留40人、刑事拘留1人。

    四、聚力机制建设抓长效。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大力推建机制,努力形成长抓不懈、久久为功的良好工作局面。一是抓好举报奖励机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咸宁市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20年以来,受理48起有效举报,兑现奖励金额近万元。二是建立考核机制。为有效促进“禁放”责任单位、基层组织齐抓共管,形成“禁放”工作合力,用具体考核措施来打好“禁放”攻坚战,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将“禁放”工作分别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三是建立日常管理常态化和关键节点巡查管控机制。在除夕、大年初一、立春、元宵、中元节等敏感节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攻坚,闻鞭而动。

“  禁放”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做好打攻坚战、持久战、反复战的充足准备,常抓不懈,治管并举。您的建议很好,与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密切相关。扩大禁鞭范围,根据《条例》第三条“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第二项“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在各自行政区域内确定并公告的区域”有关内容,各地可根据实况实情,有序有力推进“禁放”工作。据嘉鱼县人民政府反馈,目前该县扩大禁鞭区域条件尚不成熟,待后期条件成熟后再推进乡镇镇区禁鞭工作。

                                                                                    咸宁市公安局        

                                                                                  2021年7月30日    

导:石亚平      话:189958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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