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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3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071/2022-2674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尊敬的卢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桂花广场嫦娥广场闲散人员唱卡拉OK跳广场舞噪音干扰咸高学生的问题反映及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咸宁城区噪音管理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积极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咸安区人民政府等会办单位到实地查看,并组织召开协调会,讨论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影响咸宁高中教学环境主要是周边的2个广场(桂花广场、嫦娥广场)。桂花广场位于咸宁高中北门对面,因目前广场在进行改造,现有群众自助娱乐活动队伍三家,参加娱乐活动人员共80余人,活动时间为18:00-21:30。嫦娥广场位于咸宁高中西门对面(嫦娥大道与永安大道交汇边),广场共有群众自助娱乐活动队伍八家,参加娱乐人员约有180余人,露天卡拉OK一家,活动时间为14:00-21:30

二、整治情况

我局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协同共治,对建议提出的咸宁高级中学周边噪音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守法娱乐。咸宁高级中学正面面对的是桂花广场,侧面面对的是嫦娥广场,两处广场作为政府建设的公益性开放场所,每到夜晚,临近群众集聚进行文体娱乐活动,因外放设备较多,噪音污染严重,对咸宁高级中学学生的晚间学习带来不良影响。市公安局组织每支队伍负责人召开了普法宣传会,并安排咸安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逻,对外放声音较大的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并现场劝导。

二是设置专业设备,提高规范执法保障。针对桂花广场、嫦娥广场噪音污染的执法规范问题,在广场的中心位置设置音量分贝LED显示屏,实时进行声音分贝数评估,让在此娱乐的群众对实时的声音分贝数一目了然,从而自觉控制外放设备的音量大小,也为联合执法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同共治机制。针对学校周边晚间噪音污染问题,专题研究,靶向施策,联合综治、城管、环保、文化等部门共同协商形成工作方案,由派出所、城管、环保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每晚7点至9点联合出动对两个广场的外放音响设备进行评估检测、现场劝导、执法处罚。在咸安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后期已建立了由公安局、城管、环保三部门轮流值班巡查长效机制。

四是发挥基层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充分发挥办事处和社区做好群众工作的优势,指导并建立了由派出所、学校、办事处、社区、城管、环保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微信工作群,做到信息共享,责任包保到人,永安办事处和社区采用微信、电话、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经过近一个月的综合整治,夜间两广场的娱乐噪音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大部分市民对此行动均表示理解与支持,配合整治行动,降低娱乐的音量和活动频次。目前收效良好,自五月中旬后,再未出现因该处噪音扰民的报警警情。

三、下一步工作

整治专班将继续做好两个广场白天和夜间的巡查,加强对广场舞娱乐群众进行政策性宣传,及时记录两广场自动监测数据,结合噪声功能区划分区域分贝值,对不听劝导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确保咸高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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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领 导:卢卫军  联系电话:18995828001

经办人姓名:石亚平        联系电话:189958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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