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3-2652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B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9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洪回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咸宁市交警队伍建设及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咸宁公安交警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您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0号建议中针对加强咸宁交警队伍建设和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提出的“增加警力配置、适当增加辅警待遇、加快‘智慧交通’建设、理顺管理机制、保障财政经费”五条建议非常好,对推进交警队伍建设、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不断满足市民交通出行需求,提升城市综合品质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卫军多次协调各会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邀请各会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到交警支队召开督办推进会,共同推动工作进展。
一、第090号建议办理情况
2022年以来,市公安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减量控大”等中心任务,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管理服务工作,城区交通秩序大为好转,多次受到市领导表扬肯定。作为第090号建议的主办单位,在收到该建议的办理任务后,市公安局及时与相关会办单位进行了协调沟通,充分听取了各会办单位意见建议,并多次组织各会办单位就相关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研究探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最大程度上妥善解决交警队伍建设及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到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增加交管警力配置。今年6月,市公安局已新分配2名民警到交警支队工作,本月计划再转岗、分配15名民警到支队工作,同时2022年已新增城区大队交管辅警编制60名(编制从其他部门调配,实际新招录36人)。2022年,咸安区公安局新分配1名民警到咸安交警大队工作,新增咸安大队交管辅警编制60名(实际新招录49人)。
(二)强化“智慧交通”建设。2022年至2023年6月,市政府计划完成城区36个堵点的改造工作,已经完成35个堵点改造工作;已完成12条道路升级改造工作,今年计划实施青龙路、潜山路、永安大道、银泉大道2期、银桂路2期、马柏大道2期6条道路的升级改造工作,另外维护计划改造青年路、碧桂路、书台街、锦龙路部分路段;经与高新区相关单位协商,决定高新区内信号灯全部移交支队进行使用及维护,资产归属仍属高新区,目前已报请市局党委审批同意;实现了农村客运4G动态监控覆盖,出租车、公交车行业领域拓展4G动态监控应用;启用了“咸宁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培训交通运输企业195家,从业人员4628人,其中全市41家“两客一危”重点企业和1886名从业人员全部录入,安全生产网上培训实参率和完成率均达到100%;以“雪亮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行业数据传输网络,部署专线50余条,同步接入1000余路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固定监控实时数据;在中心城区建成4个“无人车管所”,截止目前,城区4个“无人车管所”共办理驾驶证换证22692笔,补证741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共办理摩托车上牌1181辆、轻便摩托车上牌1561辆、电动自行车上牌16101辆。城区“智慧交通”建设和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
(三)净化城区交通秩序。2022年7月至今,市公安交警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一盔一带”专项整治、大货车超限超载沿路抛洒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心城区共出动警力19400人次,警车2500台次;共教育警告二、三、四轮车车主11872人次,签订承诺书7119份;现场依法暂扣无牌无证二、三、四轮电动摩托车19822辆,报废二、三、四轮电动摩托车1912辆,处罚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21451辆,警告、处罚不戴头盔23816人,拆除雨篷22642顶。2023年1-6月,中心城区共发生涉及二、三轮车交通事故271起,较2022年1-6月(298起)同比下降9.06%;共发生亡人事故4起、死亡4人,较2022年1-6月(亡人事故20起、死亡20人)同比下降80%。通过整治,中心城区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明显上升,城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市民文明出行风气有所改善。
(四)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公安部、省公安厅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宣传工作任务,通过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等形式,不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加强与咸宁广播电视台的合作,持续办好《香城警视》等栏目,集中宣传交通秩序管理新做法、好经验,为建设平安咸宁、法治咸宁提供了有力舆论支持。二是加强与咸宁日报社的合作,通过咸宁日报平台及时报道发生在市民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警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促进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三是通过在咸宁新闻网、“掌上咸宁”客户端等网络媒体上发布有关交通安全新规,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推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引领市民群众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缔造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四是充分利用“平安咸宁”“云上咸宁”、咸宁交警“双微”平台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交警官方公众号及时发布节假日、恶劣天气交通预警信息,引导群众遵规守法出行。截止6月底,支队共通过新闻媒体发稿642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101篇、市级365篇,县级174篇;通过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8期,市级以上新闻报道133次,电视播报游走字幕13条,“双微”平台发布安全预警提示612条;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50次,进校园、进客运企业举行交通安全宣传208次,发放宣传资料69180余份,发送安全头盔、警示书包、警示水杯等物品618顶(个),极大提升了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出行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指示精神,预防减少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我局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督办指导。积极提请市人大领导加强对第90号代表建议的督办指导,协调各职能单位共同推动交警队伍建设及中心城区交管工作再上台阶。二是加强重点支持。积极沟通各部门对公安交警警力编制、体制机制、辅警待遇、经费保障、智慧交通建设等市公安局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予以重点支持。三是深挖内部潜力。积极主动向市局党委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在市局层面部分解决人员、经费、智慧交通建设等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咸宁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并欢迎您在今后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咸宁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8日
主 管 领 导 罗达 联系电话19371159888
经办人 姓名房利蓉联系电话19371160333
邮 政 编 码 4371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