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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071/2024-2456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A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017号建议的

尊敬的陈红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道路交通标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咸宁城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您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号建议中针对我市城区有些道路交通指示灯安装不规范、路标设置不合理等情况提出的“所有红绿灯路口要设置时间提示灯、人流量大的路段行人斑马线要设置红绿灯、行车标识要一致”三点建议很好,对促进咸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城区交通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市公安局领导和交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

为落实您的建议,市公安局多次协调市城管执法委等会办单位开展了相关工作,并组织专班,结合当前城市创文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集中整改。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城区所有路口红绿灯设置时间提示灯的建议。红绿灯路口倒9秒计时提示灯对于交通参与者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驾驶员可根据提示时间提前做好行车准备,有助于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性。2020年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已经完成了咸宁大道、银泉大道、长安大道、淦河大道等道路的红绿灯配时优化及倒9秒提示灯安装工作,中心城区新建和改造的路段路口也分别设计安装了倒9秒提示灯,但个别路段路口因年代较久设备陈旧老化,无法联网联控,暂时不具备安装倒9秒提示灯的条件。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城市路口升级改造过程中,逐步完善该项工作。

二、关于城区人流量大的路段设置人行斑马线红绿灯的建议。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沃尔玛、文化广场、光谷广场、数码港均已安装人行斑马线红绿灯。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与设置规范》,部分礼让行人斑马线的路段并不符合红绿灯建设的国标要求,且建设过多的信号灯不但发挥不出疏堵保畅的作用,反而会降低道路通行效率,易引起交通参与者的反感。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组织对中心城区商圈、学校周边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对可以设置红绿灯或已有红绿灯未建设人行信号灯的路口路段进行分析研判,一点一策,制定改造计划,逐步完成人行斑马线红绿灯升级改造工作。

三、关于城区道路交通标牌标识要一致的建议。根据道路交通标识的规范要求,2022年4月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咸安城区、温泉城区拥堵点、道路主干道标线、路口、拥堵点、城区标牌、学校周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协同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启动道路标志标线改造修复工程,其中,对高新区道路、三办背街小巷及停车位、公交站点标线等进行了修复改造提升,实际投资约450万元,已于2024年4月完工。关于建议中提到的二号桥行车标识不一致问题,该处是根据近两个月的监控提取过往车辆数据后,结合车流频次重新进行的行车标识调整,目的是为了保障车辆快速通行。目前,我市中心城区路口、路段改造项目主要由市政府分别安排市住建、城管、城投等单位实施,部分项目由市规划设计院和交管部门前期参与,导致不同程度出现交通标识不一致的情况。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标识标线的规范化建设,严格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审查及道路交通设施功能性验收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的维护管理,定期对道路标线和指示牌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维修。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咸宁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并欢迎您在今后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咸宁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9

                联系电话19371159888

经办人 姓名   李纪武          联系电话18986610555

      4371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