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5-2584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05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05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尊敬的周燕红、郑光勇、周光军、何岳球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妥善解决泉都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对咸宁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您们在第055号提案中针对泉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出的四条建议非常好,该建议紧密结合学校周边交通现状,精准锁定师生出行安全痛点,对完善学校周变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构建有序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市公安局领导和交管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收到第055号提案的办理任务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迅速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市供电公司等会办单位,围绕泉都学校北大门和南大门路段交通拥堵原因、解决拥堵建议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调研,并结合全市道路交通优化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现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泉都学校北门交通组织。一是加强泉都学校北门车流量监测。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全规范(GB14886-2016)》的有关规定,道路交叉口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需满足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达到1400pcu/h,流量较大次要路口单向高峰小时流量达到 通信号灯的流量条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持续加强对该路口的人车流量监测,保障交通平稳有序。二是规范学校门口车辆通行秩序。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有关规定,减速带不适用于主干道路。针对委员们反映学校北大门口“车流量大且车速较快,路面未设置减速带”的情况,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结合城区道路交通优化行动,在北门左侧咸宁大道路口处用水码将护栏连接起来形成临时护栏,留一个人行通道口便于通行。同时,将护栏往咸宁大道东向延伸至学校大门右侧公交站台附近,设置车辆掉头点,缓解交通拥堵,规范通行秩序。三是协商推进花坛改造项目。针对委员们反映“拆除北大门前面花坛改善车辆通行条件”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委已主动对接市资建、住新等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提供建议,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周边商户协调、临时占道审批等配合工作,全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助力解决北门口车流管控、通行效率等核心问题。
二、加大三杨路路面管控力度。据实地调研,三杨路与鄂高门口红绿灯相隔较近,不适宜新增红绿灯;又因该道路两侧为居民集中区,短期内不具备路面拓宽条件;同时,三杨路作为杨下村居民出入的必经之路,不适宜实施分时段单向行驶。为缓解三杨路交通压力,减少拥堵与事故风险,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增设交警“护学岗”。在该路段设置“交警护学岗”标牌,由咸安交管大队抽调警力在泉都学校开展护学岗勤务,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指挥车辆有序通行,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师生、家长安全出行,缓解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增加对泉都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三杨路的巡查频次,严厉打击商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违停乱放现象,规范商贩摆摊设点行为,及时疏导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有序。三是科学划定停车区域。结合泉都学校周边路况实际,联合相关单位在学校周边划定临时停车区域,方便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停放,确保学生通行优先。
三、协调解决电线杆挡路隐患。针对委员们反映的“泉都学校南大门道路中间两根电线杆挡路”的情况,经国网咸宁供电公司现场排查,位于道路中间的电线杠属于10KV浮法线杨下桥公变0.4KV 02-01号杆。由于电杆架设在学校南大门和相关道路建成前,依据《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五条“城市道路等设施后于电力设施建设不得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确需对电力设施予以迁移或者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与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达成协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议由相关单位将电杆迁移纳入工程项目,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国网咸宁供电公司等部门将积极对接,做好项目实施的全程配合。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咸宁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在今后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咸宁市公安局
2025年7月29日
主 管 领 导李纪武
经办人 姓名熊斌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