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5-2585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卢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道路设置礼让行人抓拍处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咸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中,针对我市城区部分路段斑马线附近设置的礼让行人抓拍系统提出的“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和行人过街需求设置交通信号灯时长和人行横道位置及数量、完善配套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三点建议很好,对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全市交通安全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市公安局领导和交管支队党委高度重视。
为落实您的建议,市公安局多次协调会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项之规定,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可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目前,咸宁城区已在市财政局、原交警城区大队、湖科正门、体育中心、镜湖留置基地、国土局、永安大道毕曹街、文笔路、宁虹市场、长安大道福星城周边等重点路段设置了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设备,并配套设置了醒目的“礼让行人 违法抓拍”标志标牌(设备启用前需报省厅交管总队审批,其中配套设置“礼让行人 违法抓拍”标志标牌是作为省厅交管总队审核的必要条件之一),同时,在长安大道、金桂路设置了人行横道警示灯试行。2025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28258起,结合部分市民反映的存在“行人突然折返误拍”“提示标志不足”等问题,复核后撤销处罚14条,行人事故率明显下降。
二、对代表建议的采纳及改进措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城区道路交通优化行动,组织专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集中整改。
(一)优化人车通行组织,平衡安全与效率。针对“人车互让/互抢”问题,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以“动态疏导+规划引导”推进治理。一是优化路面管控。在温泉路、银泉大道等车流密集路段斑马线采用橘色立体涂装(增强辨识度),同步配套“礼让行人·电警抓拍”警示牌,提前唤醒驾驶员礼让意识;在沃尔玛商圈、市中心医院周边 等易拥堵点位安排铁骑警力,快速处置“人车僵持”场景,日均疏导通行效率提升约15%。同时,在部分路段适当延长人行道信号灯绿灯时长,保障老年人、儿童安全过街。二是长效设施规划。积极推动城区行人立体过街设施研究,针对商圈、医院、学校等人车冲突突出区域(如沃尔玛商圈、银泉大道核心段),论证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建设的可行性。相关方案已纳入城市交通设施升级调研范畴,后续将持续跟进,推动从规划层面破解“人车混行”难题,具体实施需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和资源保障逐步推进。
(二)升级智能警示体系,前置告知效能。针对代表“完善警示提示”的建议,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以“试点探索+系统优化”进行落实。一是远端提示规划。结合当前全市交通优化行动,计划实施“斑马线前置预警”工程,在斑马线前30-50米增设“前方斑马线 礼让行人”发光标志,同步施划地面警示标识,优化LED动态提示牌(如“有行人通过,请停车”),优先覆盖温泉路、长安大道等重点路段,强化驾驶员提前减速意识。二是智能设施试点。在市中心医院斑马线试点建设“行人过街智能提示系统”:行人进入时,两侧立柱自动显示“行人通过 请停车让行”,对机动车的警示准确率达92%。目前试点效果良好,后续将结合城区交通设施升级需求,在主次干道斑马线探索智能提示系统的推广应用(具体实施将根据道路条件、流量需求等综合论证)。
(三)深化法规宣贯引导,明确权责边界。为消除“判定标准模糊”问题,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从“规则透明+多维宣传”发力。一是公开抓拍规则。通过“咸宁交警”平台明确礼让行人判定标准。必让场景:行人进入斑马线相邻车道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可通行场景:行人在对向车道或已通过相邻车道(与车辆间隔至少1个车道),车辆可正常通行(此类场景不抓拍)。二是落实宣传教育。与驾校联动开展“礼让行人进驾校”活动,将判定规则、典型案例纳入驾驶人考前培训,截止目前,目前已累计覆盖新学员8000余人次;联合咸宁日报在咸宁新闻网、“掌上咸宁”客户端等平台上开设有关专题,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利用《文明咸宁》“红黑榜”栏目,曝光典型案例;联合咸宁广播电视台开展“礼让斑马线”公益行动,组织驾驶员参与路口志愿劝导。三是社会共治引导。联合媒体解析“人车互抢事故责任划分”,发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在路口劝导时,同步向行人宣导“快速过街不逗留”规则,推动“车让人、人守规”双向协同,营造文明出行的交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教育为先、科技赋能、规划引领”深化治理:一方面优化智能设施试点,细化抓拍规则宣贯;另一方面全力推动立体过街设施规划研究,从根源破解人车冲突痛点。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您在今后继续监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咸宁市公安局
2025年7月29日
主 管 领 导 李纪武
经办人 姓名 熊斌
邮 政 编 码 4371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