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2-4317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关于《2021年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清单》所列咸宁市公安局及温泉分局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08
根据咸宁市审计局印发《咸宁市本级2021年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咸审财改〔2022〕1号)文件精神和整改清单提出咸宁市公安局及温泉分局的主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查立改,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整改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市审计局整改清单提出的相关问题,一是接到文件通知后,立即成立了由审计科、警保部、科信部、温泉分局警保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改工作专班,由分管内审、警保部门工作的2位市局领导、温泉分局政委亲自主抓督办此项工作。二是迅速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要求各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跟踪审计整改清单》对预算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绩效二方面提出了6个问题,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完善。
(一)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安排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问题。
⑴市公安局智慧警营建设和专项业务费2个预算追加项目无项目申报书、设置绩效目标,涉及项目预算291.5万元。
整改情况:智慧警营建设和专项业务费2个预算属中期预算调整项目,中期调整后,未能及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设置绩效目标,后期由于市局项目建设工作重点放在了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上,上述2个项目暂时延后,一直未能正式启动。经整改专班研究讨论,鉴于当前市级财政关于缩减项目开支的要求,依据轻重缓急程度,暂时取消2个项目建设计划,待再次申报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明确设置绩效目标。
⑵温泉公安分局移动警务建设项目1个预算追加项目无项目申报书、未设置绩效目标,涉及项目预算100万元。
整改情况:温泉分局于2022年8月2日,收到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下发的“温泉公安分局移动警务建设项目无项目申报书、未设置绩效目标问题整改通知”。经温泉分局指挥中心与警务保障室共同讨论,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作了《移动警务建设项目申报书》,于2022年8月5日将移动警务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表上报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审批备案(项目申报书附后)。
2.“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问题。
温泉公安分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发现1个预算项目(派出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详实、未量化等问题,在市财政局发文通报后,未按期整改,涉及预算金额540万元。
整改情况:温泉分局于2022年7月26日,收到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下发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项目未整改清单。分局立即进行了整改,对维修改造派出所个数、维修改造面积、维修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成本控制、维修改造完成及时率进行了量化,于2022年7月28日将派出所维修改造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表上报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审批备案并同时报市财政局绩效科审核。(项目申报书附后)。
(二)资金使用绩效方面
1、“项目实施缓慢,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接受支付”问题
2021年市公安局收到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00万元用于城区监控摄像头建设项目。因2021年市公安局人员调整,报销流程长,该项目于2022年1月才通过局党委会研究确认支付,省级资金下达时间至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间隔时间长达1年,资金使用进度慢。截止审计之日,市公安局尚未支付该笔资金。
整改情况:2021年该项目进行验收时未达到合同要求,需要进行整改,加上市局人员调整,项目上会研究推迟了一段时间,造成未能及时提交党委会研究支付事宜。项目经过整改合格后,2022年1月通过党委会研究,于5月13日支付项目款579.91万元(见附件2022年5月52号凭证)。
2、“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2483万元使用进度缓慢”问题
2021年市财政局安排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2483万元,截止审计之日,市公安局项目推进缓慢,采购服务器未上架,无法开展竣工验收,仅使用资金0.34万元。
整改情况:2021年因受国际市场环境及软硬件适配问题等因素影响,货物未能全部验收达到合同要求,造成该项目未能及时提交党委会研究支付事宜。货物全部到货通过验收后,2022年1月通过党委会研究,于5-6月支付了项目款920.62万元(见附件2022年5月53、54号凭证;6月41、42号凭证)。另345台服务器,因机房满载问题一直无法开展竣工验收,未达到支付项目款条件。经审计整改专班与市局相关项目专班研究讨论,通过努力克服困难,组织局直部门替换旧服务器,目前已有208台服务器上架运行,争取在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依据合同支付剩余款项。
3、“部分专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追加移动警务建设项目预算100万元,由于主管部门人事变动等原因导致项目重复审批,采购计划直至2021年12月31日才在市财政局备案,导致项目当年无法实施,资金无法支付。
整改情况:2021年7月22日,温泉分局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交了《关于审核(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建设项目需求方案)的函》,2021年9月3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回复此项目不纳入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评审范围。
2021年11月9日,市财政局下达该项目的中期预算调整批复,由于温泉分局是咸宁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于11月12日通过咸宁市公安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建设项目的请示》。期间,由于市局人事变动,根据相关内控要求对该项目的审批手续进行了复审,吴晓波副市长于2021年12月17日签批同意该项目实施,杨良峰副市长于2021年12月21日签批,并呈请杨军市长阅示,杨军市长于2021年12月24日批示同意该项目实施。温泉分局于2021年12月31日挂网招标,并于2022年1月14日进行竞争性磋商,因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未到场而终止。2022年1月16日挂网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于2022年1月27日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因供应商湖北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资质不符合要求而终止。2022年1月29日挂网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因恰逢春节假期,直至2022年2月14日才进行第三次竞争性磋商,最终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中标。2022年2月16日,温泉分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签订合同。2022年6月,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款100万元(153号凭证)。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一)持续整改,巩固成果。我们将以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反馈的问题为重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对整改问题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展开“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未整改到位问题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如“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2483万元使用进度缓慢”问题,确保在2022年12月份完成整改。
(二)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结合当前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强化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严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在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方面持续加强内部规划和落实,对存在履职不到位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进行严肃问责,促使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三)建章立制,确保实效。我们将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针对预算编制不规范、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编制、执行审核监督流程,强化部门工作联动审核监督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审核监督中的工作职责,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咸宁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