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5-1341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公安机关2023-2024年度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公安机关2023-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
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2023-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方案》,市局专项审计小组于2024年9月至10月对市局机关及各县市区进行2023-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
(一)2023年度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总额97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698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685 万元。实际下达8835万元。
资金到位总额8835万元,到位率90.38%。资金执行总额8042.59万元,执行率91.03%。其中:拨付办案业务费4932.53万元,占比58.15%;拨付业务装备费3549.47万元,占比41.85%。总体到位和落实情况良好。
(二)2024年度资金投入情况
2024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总额8684.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8114.2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522万元。截止2024年10月,实际下达7216.42万元,总体到位情况良好。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共执行资金8042.59万元,总体执行率为91.03%。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公安专项因素经费和公安厅专项补助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未发现执行数偏离预算数额较大问题。
(二)2024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0月,资金总体执行率为69.58%。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公安专项因素经费和公安厅专项补助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未发现执行数偏离预算数额较大问题。
三、资金管理情况
2023-2024年公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各地办案业务、业务装备等方面的经费支出,未发现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情况,未发现截留、挪用等问题。对下达的资金,按照年初预算进行申报计划,分类管理,确保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能具体落实到每笔账目中,开支范围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到账后,各地做到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经费支付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重大资金项目支出均按“三重一大”规定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签批,内审部门专项审计,控制不合理、超范围开支,做到合规、合法、合理。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支出审批程序按规定执行,经费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基本相符,且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问题
对各县市区公安局审计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单位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范、三重一大程序规范,在进行预算一体化记账过程中遵循政府会计制度。但有部分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不规范。其一指标没有对应使用,科目使用之前的老科目,没有及时更新。其二部分单位没有规范使用公务卡。其三没有做到财务预算双会计分录。
(二)转移支付资金支付使用范围、程序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专款专用,有部分使用到综合部门。部分单位大额支出未规范走三重一大程序。
(三)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率低、执行速度慢,执行率低。部分单位到位率不足100%,还有部分单位不能及时使用转移支付资金。
五、审计建议
一、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整改。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按照时序完成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深入思考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全力抓。专项审计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质量控制及相关报表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抓培训,及时更新会计知识。对于财政局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要及时学习,会计人员要时刻保持学习精神。积极参加财政局举办的培训。市局审计科联合警务保障部一方面可以多与下面县市区人员沟通交流、多进行内部交叉审计,多举办培训,互相学习探讨。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一些网上学习平台激励各县市区会计人员线上学习。争取各县市区能够快速熟悉掌握一体化系统。争取用信息化为会计人员减负,为会计工作增质。
三、强抓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执行率。各单位对于下达的政府转移资金要及时准确使用。会计人员要及时掌握剩余资金情况,督促业务部门有相关支出及时报账。对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转移资金及时进行调剂使用。要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于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四、细抓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原则,落实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备查账和绩效考评制度,结合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会计人员在使用政府转移资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以及部门内部内控和财务要求,按规范走相关程序,保障资金安全。
咸宁市公安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