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2-0267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行业场所治安工作检查内容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
登记备案 | 文化经营许可证 | ||||||
工商营业执照 | |||||||
公安备案 | |||||||
安保人员 | 娱乐场所应当与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保安人数按要求配备到位,统一着制式服装,佩戴徽章标记。服务场所按规定配备安保人员。 | ||||||
硬件设施及标准 | 旅馆业 | 宾馆是否亮证亮照(特种行业证、营业执照),做到证照、名称与经营者、法人一致;前台显著位置是否摆放、张贴责任民警公示牌及提示牌;是否建立会客登记、物品寄存、保安巡视、值班巡查、领导带班等管理制度以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的实名制落实情况。 | |||||
歌舞娱 乐场所 | 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等物品不得高于1.2米。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透明材质的高度不小于0.4米,宽度不小于0.2米,能够展示室内消费者娱乐区域整体环境。营业时间内,包厢、包间门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挡。包厢、包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包间的装置。 | ||||||
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禁止设置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照明灯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关闭。 | |||||||
应当在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台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歌舞娱乐场所应当设置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监控室,由专人负责值守,保障设备在营业时间内正常运行,不得中断、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 |||||||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和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等安全检查设备。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女性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1名。保安人员按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到位。 | |||||||
对从业人员应当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配合公安机关服务“一标三实”工作。营业日志应当详细记载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遇到的治安问题,留存60日备查,不得删改。 | |||||||
游艺娱乐场所 | 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 ||||||
桑拿洗浴等服务场所 | 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无内锁装置和可调式灯光,营业时间不关闭灯光。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封闭式洗浴、按摩一体化单人房、房中房(卫生间除外)。不得设置隐蔽通道及应对检查的报警装置。 | ||||||
安全管理制度 | 悬挂禁毒、禁赌、禁娼等警示标示情况 | ||||||
治安责任制 | |||||||
治安巡查 | |||||||
情况报告 | |||||||
从业人员簿、营业日志的记载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