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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 011337071/2024-0600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
1对保安服务业的抽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1、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
2、设立分公司和跨省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
3、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等制度落实情况
4、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5、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6、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7、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8、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9、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1、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
2、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3、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4、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
2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市公安局民用爆破仓储情况的检查:
1、爆破作业单位是否具有专用库房。
2、人防、技防、物防、犬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民爆仓库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公安视频平台,运行是否正常。
3、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制度,治安保卫负责人每周至少抽查一次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存库室是否建立规范出入库台账,账面和实际储存物品数量、种类是否相符。
5、出入库审批和流向登记是否完整,清退回库是否规范。
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的检查:
1、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
2、是否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是否组织学习、熟悉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是否经过培训,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落实年度必训要求。
5、是否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用爆炸物品,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1、是否严格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关于民用爆炸物品末端管控要求。主要看出入库、发放领用、清退回库等三个环节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是否“三交接三签名”,形成监督制约机制。现场爆破作业时,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是否同时在场,是否有共同签字确认使用消耗民用爆物品的品种、数量及监控录像。
2、是否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具体看爆破作业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并报经市县公安机关许可。
3、民爆物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动态监控条件,有无超速、疲劳驾驶情况。
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
3旅馆业抽查《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市公安局1、是否存在未悬挂特行证的情况
2、是否存在无证住宿的情况
3、是否存在甲证乙住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安装实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情况
5、是否存在未及时传输上报登记信息情况
6、是否存在无实名登记信息扣示牌或不规范情况
7、是否存在无责任名警提示牌或不规范情况
8、是否存在“黄赌毒”违法犯罪情况
9、是否存在视频监控安装不到位情况
10、是否存在无安全提示语情况
11、是否存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情况
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
4、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公安局1、是否持 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 批发)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产品种类经营。
2、严禁采购、销售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和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3、严禁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
4、严禁向个人销售产品。
5、严禁销售非法、超标、伪劣和假冒烟花爆竹。
6、是否存在电线明装、老化、未安装防爆灯、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
7、是否存在连片、集中或在居民楼内设点经营问题。
8、是否存在销售违禁、超标、伪劣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等问题
9、是否存在超量储存问题
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