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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奋力开创新时代咸宁公安事业发展新局面

索引号 : 011337071/2020-1923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湖北政法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奋力开创新时代咸宁公安事业发展新局面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7-10

    7月10日,咸宁市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咸宁市委书记丁小强出席并讲话,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主持会议。

    近年来,咸宁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忠诚履职、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市安全稳定形势发生明显变化,公安警务运行机制发生明显变化,公安队伍整体面貌发生明显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奋力开创新时代咸宁公安事业发展新局面。咸宁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安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咸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公安机关作为党的“刀把子”,人民的守护神,平安建设的守望者,必须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定不移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力以赴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坚决打好捍卫政治安全“保卫战”、维护社会安定“攻坚战”和保护人民安宁“主动战”。

    会议强调,要大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要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深入推进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效能。要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大力推进“智慧公安”建设,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根本保证。要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和全方位领导贯彻到各方面、落实到各环节,确保公安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担当时代使命,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抓好当前重点工作,忠诚担当、务实重行,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展示新时代咸宁公安队伍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中央,向省委、市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