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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37071/2025-1070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23日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位统筹。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党委会,对反馈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责任人。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持续压紧整改责任,层层传导整改压力,有力保障了整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二)由点及面。坚持从小点位着手、向全方位发力,通过把握个性问题推动解决共性问题。针对交通监控设备运维不及时、“东林天府”路口红绿灯处存在安全隐患,市局立行立改,在解决路口交通隐患问题基础上,迅速部署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各类交通隐患点并逐一整改到位。自整改工作以来,全市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21.27%,2024年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

(三)制度立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将解决涉及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在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锚定问题根源,学习先进经验,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持续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28项,为防止反馈问题改后“反弹”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问题1:制度执行不严。如市公安局党委会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出台《咸宁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试行)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委会会议纪要专职记录员,持续规范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召开党委会46期,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46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7期(其中,集中研讨11期),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制度执行更加严格规范。

问题2:学习效果不佳。如在领导干部学法比武中排名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讲堂”活动,制作执法培训课程并送教上门;二是系统整理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以《法制资讯》形式向全市民辅警推送;三是印发《关于提升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意见》,制定学法激励措施。2024年,省公安厅将领导干部学法比武纳入到“湖北工匠杯”学法比武技能大赛,在同年11月的比赛中,咸宁公安在执法监督管理实战技能科目荣获团体第五名,排名提升明显。

问题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如2020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禁渔”近半年 偷捕现象仍未绝》上作出重要批示,市公安局党委未组织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迅速组织“第一议题”补学,并进一步研究部署涉渔违法犯罪打击工作。2024年,全市开展禁捕水域联合执法和日常巡查2805次,立(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2人,有力挤压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问题4:开展“政法双评”“全域提升”活动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全域提升”活动启动后,市公安局联合咸安区委政法委,组建由12个领导干部牵头的工作队,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干群联动,不断推进活动走深走实。活动期间,市公安局工作队共有效解决问题31个。在“政法双评”活动中,严格采取闭环管理措施,在2024年7月市委政法委通报的6起“好评”典型案例中,公安机关占5起。

(二)在强化底线思维、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方面

问题5:跟踪督办力度不够。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向其他单位发出扫黑除恶相关提示函43件,存在超期回复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扫黑办赴崇阳、咸安等地就公安提示函问题进行督导,指导各地规范制发公安提示函,加强跟踪督办力度,避免超期回复等问题再次出现。目前,超期回复的公安提示函已收到回复,办理完结。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扫黑办制发公安提示函18件,已全部按期回复。

问题6:危爆物品管控有漏洞。市公安局对被个别检查单位上报的整改情况未进行实地核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抽调警力组建专班,开展“回头看”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逐条逐项实地核查2024年,开展督导检查4次,联合专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危爆物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次,检查危爆从业单位70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5份,已全部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问题7:管辖地域划分不合理万达红绿灯路口存在一个事故多次派警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深入实地勘查,对问题现场研究分析,进一步明确万达红绿灯路口由咸安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原城区大队统一管辖,厘清各管辖区域和责任目前万达红绿灯路口交通顺畅。

问题8:交通监控设备运维不及时。市辖区目前共有31处非公安部门承建的交通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后有时不能及时发现和维修,如“东林天府”红绿灯处,曾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整改意见,推动整改工作二是协调运维单位对“东林天府”红绿灯路口再次进行检查,目前该路口交通设施运行正常;三是协调运维单位对市辖区非公安部门承建的交通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列明详细清单确保交通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四是向市政府争取项目经费,推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维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持续推进“市辖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维项目”建设五是市辖区所有已建成交通监控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修复故障。

(三)在强化为民宗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问题9:个别信访问题化解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组建问题化解工作组,督导属地公安部门加大对反映的信访问题线索核查力度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对主办民警进行问责。同时,加强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对诉求当面逐个协商,逐项安排相关部门核查解决。2024年6月,该信访案件已得到实质性化解。

问题10: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存在短板。队伍配备不达标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赴荆州、十堰、孝感、荆门、武汉等地学习考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经验,实地勘察学习;二是发《执法监督意见书》整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队伍配备不达标问题三是落实专人对各县市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视频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整改。目前,全市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实体化运行,专职队伍配备已达到省公安厅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问题11:高级执法人才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汇总往年高级资格考试经典真题、最新法律变动等资料向参考民警微信端推送“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每日一练”“法制资讯”二是对通过高级执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予以通报表扬嘉奖奖励在职级晋升中予以较大幅度加分。2024年,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报人数提升14.6%,通过考试人数同比增长28.6%。

问题12:案件办理有瑕疵,如存在取证不规范、文书不规范、法条引用错误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实体化运行法监督管理中心,对执法问题实现全量巡查,并同步开展案件评查评查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对责任民警予以问责;二是全面落实所队法制员日常巡查工作,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发布《执法巡查简报》。落实法制前置审核监督,全流程指导案件办理三是出台《咸宁市公安机关重大案件集体议案规定》《咸宁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体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目前执法问题数已显著下降。

问题13:“执法第一粒扣子”扣得不够紧。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项工作分析部署会与工作推进会,深入剖析出现的执法问题,针对性组织民警赴各县市区公安局送教上门二是印发《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执法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全市公安机关实体化运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对各地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情况常态巡查,及时预警执法问题。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质效大幅度提升

问题14:落实办案、管理“两分离”要求不到位市公安局未按要求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整改结果:延期整改。

整改情况:积极争取市政经费支持,已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含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纳入政府投资规划,目前正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同时,成立执法监督专班,运用执法监管平台对涉案财物办案、管理“两分离”工作开展常态化预警及巡查,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更加规范。

问题15:部门职责不清晰。如涉案财物管理室钥匙未交接等问题。

整改结果:延期整改。

整改情况:对市公安局涉案财物室内涉案物品进行逐一清点、拍照,并同步开展涉案财物销毁、清退、上缴国库等工作。2024年12月,完成涉案管理室钥匙交接,明确涉案财物由市局警务保障部门承担保管职责。目前,市公安局涉案财物《咸宁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将进一步完善法制部门、督察审计部门和办案部门相应职责。

(四)在强化为民宗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问题16: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进度滞后,市公安局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一体化平台搭建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为更好服务实战,于2024年4月启动建设功能更全面的咸宁市“情指”一体化平台。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统筹进度,集中讨论,研究对应解决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2024年12,市公安局建成并投入使用“情指”一体化平台。

问题17: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人数不达标。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8月,市公安局公安改革为契机,重组职能相近部门,通过遴选、选调抽调等方式补充警力37名,人员力量已达标。

问题18:数据资源未融通市公安局未按要求建成为全警提供数据服务和通用业务应用服务的大数据平台。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咸宁市“情指行”一体化平台于2024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纵向对接省公安厅平台数据,横向对接政法委、信访局、应急管理局、12345热线等部门数据,促使数据全量融合,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共融,更好服务实战。

问题19:推动党政“大闭环”不够有力预警信息推送、执行、反馈尚未闭环。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平安办“双向交办、双线督导”机制,高效联动52家成员单位,完善直线联系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同时发动置业公司、商管公司、学校、医院等社会力量,做到快速反应闭环处置二是撬动党政资源。全力打造新型“情报指挥中心”与一体化平台,加强“数公基”对接,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三是完善运行机制。融合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职能,按照一体化要求运行,确保信息更通畅、情报更灵敏、处置更及时。

问题20指令落地不力。2023年1-6月,温泉分局一体化专班出现情报指令反馈超时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29日温泉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强调24小时值班制度7月22日,对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制定出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指挥大厅值班制度》,每月最后一日公布次月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值班长和值班员确保情报指令按时签收、及时反馈。

问题21:未按规定设立110接处警平台,市公安局未接管全市110接处警指挥中心职能。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市公安局向市政府上报改造情报指挥中心业务技术功能区(包含110接处警系统年度财政预算中期调整)的请示,积极推动“新部标”110接处警系统建设。8月,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平台建设。12月,市公安局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市一110接处警服务平台”,全市各县市区使用统一平台开展接处警工作,市公安局实时掌握全市警情,直接指挥调度重大警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问题22:110接处警指挥中心指挥不畅,警情处置反馈延误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市公安局成并投入使用全市统一的“新部标”110接处警平台,构建“一市一台”,实现警情统筹调度指挥处置同时,进一步优化指挥调度工作警情均通过警综平台直接回告重大敏感警情由市局情报指挥中心直接按属地职责调度所在单位,并对反馈的问题加强日常检查督办,推动接处警工作有序开展。

问题23:设备运维保障乏力影响正常调警110接处警服务器与客户端分别部署在市公安局和咸安区公安局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新的110接处警平台未搭建前,运维人员每周检查,故障率大幅下降。2024年底,市公安局启用了新的110接处警平台,构建“一市一台”,平台设备运维保障有力,实现全市正常调警

问题24:主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省市部署要求,2024年7月,市公安局成立市级层面侦查中心,将情报和打击有机结合,构建“情报先行、侦研融合、机制顺畅、反应快速、打击高效”的一体化作战体系,各侦查警种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着力开展大要案攻坚。2024年,市公安局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占比39%,比例大幅提升,主战支撑作用发挥明显。

问题25:主防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机构改革。推动基础管控中心建设,研究制定“派出所主防”业务标准件内容,为“派出所主防”提供支撑保障;二是厘清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咸宁市公安局“派出所主防”任务清单》,从机制、流程上对落实派出所主防工作作出明确指引。制定《咸宁市公安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引》,建立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跟踪化解、分级处置工作闭环;三是强化督导落实。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各地督导,检查派出所“负面清单”落实情况。2024年,全市派出所“负面清单”案件办理同比下降13.89%,持续推动派出所从打处任务不断向加强基础管控转变。

(五)在推进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警方面

问题26: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公安局党委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风险排查,查找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高风险点,有针对性补漏洞、控风险;三是制定《政治检视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政治建警流程、责任体系,制度化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问题27:警示教育效果不佳。市公安局在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结合反面案例深刻剖析、认真检视;二是研究制定《咸宁市公安局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警观看本系统警示教育片并开展交流讨论,严格依照程序开展处分执行活动。

问题28: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不及时。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制度出台较晚,教育培训情况纳入考核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咸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暂行规定》《咸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并抓好制度的落实落地;二是2024年,组织两期辅警培训,统一进行理论考试和警务技能考核,持续提升辅警素质能力。

问题29:辅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把好辅警源头关。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毒检、公示”等程序开展辅警招聘工作,对所有程序中发现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落实交流轮岗机制。制定下发《市公安局2024年辅警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完成87名辅警的交流轮岗工作;三是压实管理责任。下发《关于开展市公安局机关民辅警带辅管理的通知》,组织签订《民辅警带辅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民辅警教导工作机制,形成“闭环式”管理链条,确保辅警管理责任上肩、问责有人;四是加强法纪警示教育。2024年5-8月,组织全体辅警同步参加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警示教育大会、纪律专题党课等法纪教育,并在两期辅警培训中专题开展警示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内容,进一步筑牢辅警法纪底线。

问题30:财务人员配备不合理。如未按《会计法》要求对岗位进行轮换。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加大财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实行财务人员内部轮岗,合理调整工作分工,健全完善财务岗位轮换机制。2024年,招录1名财会专业人才,调整会计岗、出纳岗人员2名,补充3名民警到警务保障科工作。

问题31:落实采购归口管理要求不到位,未按规定将采购职责归口集中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成立市公安局项目办,实行项目采购、建设归口管理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抽查其它财务管理事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32:应销账户未销户,未按规定对2008年开设的市公安局基建账户进行销户。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相关情况,理清问题成因和保留账户原因,书面向市财政说明情况,申请暂时保留基建账户并按照规范程序备案。

问题33: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市公安局会商驻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咸宁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决策程序,制发事前报告表和登记台账,及时向驻局纪检组报备。2024年,按照要求规范报告“三重一大”事项70余项。

问题34:公务用车台帐登记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督促相关警种作出说明,问责相关人员。规范用车管理台账,组织开展公车管理培训班。组织警保、督察审计、机关纪委等开展机关车辆管理台账抽检,检查结果通报全局,并围绕相关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问题35: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回复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明确纪检监察建议书督办、责任部门,制定市局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整改流程、时限、责任。2024年,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1件,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回复。

问题36对检察建议书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检察建议书反馈问题整改方面,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台账资料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部门召开民辅警大会,进一步强调台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并对相关责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重新明确台账资料保管的责任领导内勤协助管理具体负责台账日常管理、订立、交接工作三是制定台账资料保管办法,对台账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保管等环节进行规范

问题37: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结果:延期整改。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党委根据干部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启动干部酝酿调整工作目前,市公安局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正处于干部调整阶段,根据改革后的机构编制和职数配备情况,选拔配备各部门班子和各级干部。

问题38: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干部档案存在任免材料归档不及时、材料缺失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对档案信息不准、材料缺失的问题核实,及时查漏补充相关材料三是组织专人对档案进行专审认定和全面清查,分7批次完成1161份人事档案散材料查缺归档工作,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四是制定《咸宁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规程》,不断提升干部档案散材料收集移交的连续性与规范性。

问题39:制度制定照搬照抄。《咸宁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未结合实际,存在“上下一般粗”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公安局党委重新修订完善市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问题40:学习心得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迅速查清问题原因,对相关责任民辅警予以问责,立行立改。印发《咸宁市公安局督办暗访清单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健全督导暗访长效机制。同时,举一反三,抓好学习教育,加强各类学习培训的检查抽查,强化民警日常学习监督,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做好跟踪评估,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持续整改的,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跟踪督办,坚决摒弃“过关”思想,盯紧抓实,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解决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省委、市委“新春第一会”等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5-8172137    

邮政邮箱:咸宁市公安局(淦河大道18号)

电子邮箱:xnsgajxcb163.com    

中共咸宁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