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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户籍证件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三、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价费字〔1992〕240号,鄂价费〔1998 〕220号,鄂价费〔2016〕99号 | ||
(一)居民户口簿 | 同上 | ||
装订式 | 3元/证 | 同上 | |
插页式 | 3.5元/证 | 同上 | |
集体户口 | 15元/证 | 同上 | |
(二)户口迁移证件 | 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 | 同上 | |
四、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 〕37号 | ||
申领、换领 | 20元/证(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 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同上 | |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 40元/证 | 同上 | |
临时身份证 | 10元/证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