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37071/2023-0772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污水及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项目编号
CCZCCS-2022014-XN
二、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污水及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硕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组团I地块第S幢办公A单元5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26.75(万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甘斌、张达翔、王勇(业主评委)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2月24日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文件,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取费标准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
2、收费金额:0.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chinabidding.com.cn))、咸宁市公安局内网及门户网(网址:http://gaj.xianning.gov.cn/) 。
2、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cczb@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 18 号
联系方式:1898662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
联系方式:13329993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孟尼
电 话:13329993691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