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4-296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驻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驻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驻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最高限价97000元
4、采购需求:
提供 7*24 小时响应系统现场服务保障及后台综合保障,
包括但不限于:
4.1提供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及维修服务。
4.2提供运维服务的日常操作规程及应急响应预案
4.3提供系统集成顾问咨询服务
4.4提供安全策略设计与实施维护服务。
4.5提供安全监控与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提供系统风险评估、系统漏洞检测分析、安全监控分析、安全加固和系统优化配置工作。
4.6为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用户提供安全管理培训服务和平台运行维护服务。
4.7其他,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另外安排驻场人员参与驻场技术服务工作,一人常驻,负责平台系统(多系统);另一人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双方协商约定驻场时间(双驻场),工作内容由甲方安排。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拟从2024.12.1-2025.11.31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自行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分别提供发票,报账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末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公安局
3、方式
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质证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对资格要求内容的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封装,并送达指定场所。
4、地点:咸宁市公安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址:淦河大道18号
联系人:江凯强
联系方式:18307159178
咸宁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