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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二专项工程)(标段/包名称)招标公告

索引号 : 011337071/2025-3063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二专项工程)(标段/包名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二专项工程(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511QT-603001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202511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公安局,招标人为咸宁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二专项工程(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咸宁市城区交通组织优化升级建设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指数评估系统,升级交通组织优化平台建设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指数评估系统,升级交通组织优化平台详见招标需求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要提供)。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3.1.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1.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3.1.6投标人近6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或声明函

3.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其它:_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1124 0000202511 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12 15 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xn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咸宁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

 址:咸宁市黄畈村三组长安大道2182

 编:437000

 编:437000

  人:夏主任

  人:工、

 话:0715-8139158

 话: 18807241199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51118

1.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一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511QT-603001001

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咸发改审批〔20251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宁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城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长安大道林业局门口、长安大道福星城掉头点、金桂路中心医院门口掉头点等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包括清除原有道路标线1622.6m并重新施划新标线3297.7m;铺装彩色陶瓷颗粒路面264.5m;增设交通指示标牌24块、违停抓拍球机3台,调整护栏位置268m;迁移区间测速设备1套。对城区部分道路交叉口安装倒计时器48套、违停球10套、人脸卡口相机15台、补光灯45车辆路况观测移动摄像头4套;路口全景摄像机5补装34套电警卡口、8 套智能终端,更换6套镜头,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建设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对长安大道林业局门口、长安大道福星城掉头点、金桂路中心医院门口掉头点等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

合同估算价:3583773.82

2.3 其他: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或者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其他要求:

1.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24 0000 202511 28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1.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121509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6.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58.52.132.225:8082/bidweb/

1.7.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1.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9. 9.联系方式

  人:咸宁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        址:咸宁市黄畈村三组长安大道2182

    编:437000            编:437000

  人:主任          人:工、

    话:0715-8139158       话: 18807241199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51119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