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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生活污水毒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011337071/2026-0773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城市生活污水毒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项目概况】 

咸宁市城市生活污水毒品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323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D2026C12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无

3、项目名称:咸宁市城市生活污水毒品检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28万元

6、最高限价:14.28万元

7、采购需求:对全市7个城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每月进行一次毒品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服务期未到达1年但服务总金额到达14.28万元,则合同提前终止。如服务总金额未到达14.28万元,服务期到达1年则合同终止。两种方式已先到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312日至 20263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32308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323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五、开启

1、时间:2026323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咸宁市公安局(https://lcyx.hbust.edu.cn/xxfb/tzgg.ht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咸宁市公安局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1897281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1897281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