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6-170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警察学校训练装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公安局警察学校训练装备采购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警察学校训练装备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最高限价48950元
4、采购需求:(具体产品参数信息,报名后采购联系人提供)
1.单警装备:全套多功能腰带(勤务训练型)60套;催泪喷射器(新型水剂训练罐,需要训练剂并可复装)60个;勤务手电(公发新款、可typyc直充以及更换电池)60个;新型手铐(红/蓝/黑色,不要玫瑰金色)60副;机械伸缩警棍(长款轻机/重机各一半)60根。
2.防护装备:防割手套(全方位防割、黑色警用标识款)5双;射击防护目镜(具有防弹防雾功能、可更换镜片、垫高鼻夹、广角镜片结构、半框式镜架)20副。
3.查缉装备:保护性约束器材2套(需含约束带及约束毯);警戒带10盘;阻车器(电控遥控款)1个。
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单位需求投标,即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均能完全响应:产品质保期三年,在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者退货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违约处理。如验收时成交货物达不到采购要求质量、规格型号、参数要求等及时反馈给供货商处理,如不及时处理造成一定影响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付款方式及时间均由合同中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自行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分别提供发票,报账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公安局警察学校
3、方式
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质证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对资格要求内容的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封装,并送达指定场所。
4、地点:咸宁市公安局2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址:淦河大道18号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方式:18707150188
咸宁市公安局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