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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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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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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咸宁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据《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化公安工作改革,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依法决策,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与公安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年初,市局制定并下发《咸宁市公安机关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将任务细分到各警种、各部门。对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人事任免、表彰、奖励和机构设置、职能界定等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对公安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措施、较大规模投资项目和较大财、物开支等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风险评估论证和集体研究决定程序。实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制度,法制部门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议,对重要建设项目和合同进行审核,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程。   

二、深化改革,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

认真贯彻落实《咸宁市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坚持先难后易、集中攻坚的原则,强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打击犯罪新机制、案审队改革、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和分类管理等6项改革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转变执法办案理念。组织学习新修定的《行政讼法》和《刑法》,转变公安干警执法办案理念,真正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意识,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将证据作为刑事诉讼的基础和核心,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考验。二是加快执法办案机制改革,推动“案管中心”规范运行。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对受立案制度改革进行全面研判,着重规范受立案互环节,及时协调处理立案管辖争议,将机制改革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亮点。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管中心”,逐步完善“案管中心”的管理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全面实行接报警登记制、受立案限时制,信息化监督制,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移诉案件统一出口、统一对接检察机关,有效解决因案件多头出口造成报捕起诉证据标准不一、情况掌握不全、难以有效确定法律适用界限、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武装巡逻、联勤巡逻,适时布建卡口查缉,加大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全面提升反恐防暴处突能力,有效打击预防各类违法犯罪。今年共新建1300个A类视频监控探头,改造原有815个探头和76个治安卡口,在3个火车站及站前广场周边安装16个“人脸识别”、“高空瞭望”高清探头,实现了主城区视频全覆盖。四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户籍制度改革纳入2016年公安重点改革项目。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咸宁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8月5日以市“两办”名义出台意见实施。城区已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今年已办理居住证1800余张,为流动人口“市民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全面放宽了进城落户条件,实施“零门槛”制度,彻底消除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五是探索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衔接机制。在严打严控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毒品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优化、基础强化、爱心感化、环境净化”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1人,强制隔离戒毒576人,缉毒打击绝对数位居全省第二。中央综治办、国家禁毒办专题推介咸宁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经验;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陈训秋视频听取了咸宁社戒社康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中国禁毒报》头版专题报道咸宁禁毒经验;8月23至25日,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座谈会在咸宁召开。六是推进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新机制试点。将嘉鱼县公安局作为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新机制全国试点单位,深入推进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工作,成立“一长四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嘉鱼县公安局开展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新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每年拿出专项奖励经费,对按时、规范、保质保量完成现场勘查和信息录入的专兼职技术员给予奖励。实行110指挥直通车,指挥中心接到警情,直接通知技术员到现场,确保最快实行现场勘查。七是推进人民警察职业和分类管理改革。对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民警所想所思,制定出台《咸宁市公安局从优待警十二项措施》,落实民警带薪年休假制度,组织民警开展健康体检,建立民警个人健康档案,为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高优抚工作水平,妥善管理困难民警救助基金。2016年共走访慰问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因公致残和困难民警131人,送去慰问金58.3万元。

三、依法行政,打造“阳光警务”平台。

按照《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公安实际,狠抓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警务”。一是简政放权,打好服务民生牌。我局率先在市政府政务服务网率先晒出公安机关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车管、户政、出入境、治安等证件办理等行政审批权限最大限度精简下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倡“最简审批程序、最短服务半径、最优互联网+警务”理念,切实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在窗口悬挂便民服务箱,放置监督卡,建立服务登记簿,将各项便民制度、工作流程上墙公示,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各类业务,简化办事环节,为办事群众提供最贴心的服务。二是改革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效能。针对当前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驾考制度、中国“绿卡”制度等改革政策的出台,局治安、交警、出入境等业务警种各部门顺应新形势,相继推出各项创新服务举措。出入境支队创新服务思路,实行“一、二、三、五、十服务”模式。治安支队认真落实《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六条新举措。交警支队积极推进驾考改革,在各县市建成多个社会化考场,方便学员就近约考。推广互联网业务平台应用,开通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学员互联网自主预约考试、补换领驾驶证、变更联系方式、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群众,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警务公开,增加公安工作透明度。我局致力打造“阳光警务”,通过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公示牌、网络平台和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将公安行政工作向社会予以公开。结合当前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创建“平安咸宁”微信公众号、开通微博,通过微访谈、微专题、微服务等方式,与群众在线互动交流21500余次,发布各类预警防范信息1300余条。积极参与电视问政、行风热线访谈节目,与广大群众实时沟通交流,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新出台的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定期通过公安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复议、诉讼和重大行政处罚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届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截止11月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警综平台办理行政案件14337起,通过交警综合应用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7万余起,其中,重大行政处罚网上公开率达到100%。

(四)全面清理,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市局注重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对负责起草或涉及公安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反复修改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再报请政府和相关部门审定出台。对规范性文件始终坚持立、改、废并举的原则,加强法律监督,确保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一致,并充分挥应有的作用。今年,市局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但是负责起草的《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办法》已由市政府公布实施,此外,市局还协助城管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咸宁市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通过定期组织、协调各执法单位对当前突出执法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出台、修改各种规范性执法制度,为公安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全方位督导,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执法制度建设。针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市局在原有的执法操作规程汇编的基础上,组织各执法警种组织修订本系统《民警执法手册》,完善110接处警、受案立案撤案、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现场勘验检查等重点执法环节的工作规范;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新形势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及时出台《执法记录仪使用实施细则》、《执法安全“十个必须》等新的规范执法制度,使制度日趋精细、完善。二是推行执法全程记录。要求民警接出警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询问违法当事人、证人一律进办案区,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既保障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约束了民警的一言一行,实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制度,注重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立案、调查取证、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记载,既有效规范执法活动,又为执法责任认定提供支撑。三是严格案件审核审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坚持三级审核机制,即由办案人提出行政处罚初步意见,经法制员初审后,再报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对行政拘留等重大行政处罚则实行五级审核机制,即经三级审核后,再报法制部门审核,最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方能作出重大行政处罚。法制部门牢牢把握执法监督重要环节,有效确保了对执法质量的监控。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警综平台裁决行政案件13323起,处理违法人员7456人次,行政拘留1687人,强制隔离戒毒740人。其中,市局法制部门负责审核的87起行政案件,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无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四是规范办案区使用管理。市局完成市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确保了设置规范,并以“四个一律”专项检查为契机,对全市83个派出所以及7个县市区办案中心逐一进行了多次大检查大整改,各地执法办案场所硬件建设整改及使用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全市顺利通过省厅“四个一律”专项督导检查。通过强化案件审核监督工作,对于应同步录音录像未录音录像的案件不予审核,倒逼执法办案单位严格执行录音录像工作规定,每月通报办案区指纹、DNA信息采集以及同步录音录像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强化了监督检查。五是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市局狠抓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全面实行案件“一案一考”。法制部门按照省公安厅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对市局各办案单位和县市区公安局进行执法考评,对执法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局领导亲自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局制定了几种常用的规范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比工作。为提升全市公安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市局法制部门经反复讨论研究,制定并下发几类常见行政处罚规范案卷,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认真学习。   

(六)多措并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注重培训,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局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头参加法治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全体民警收看“公安法治大讲堂”视频讲座、邀请省市知名法律专家、学者授课等多种形式,让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理念,大力提高干警依法行政意识。二是狠抓办案民警“重点多数”。根据公安工作实际,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法律培训和讲座,针对典型案例进行点评,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今年来,市局组织全体民警先后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还重点对基层办案民警进行了辖区重点人口管理、信息化运用录入、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前告知、处罚、送达等程序方面的培训。9月份,市局组织全市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省公安厅举办的法制员培训班,11月中旬,市局组织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培训班。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大力提升了全市公安法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公安机关通过警衔晋升培训、轮值轮训、业务警种专业培训,举办“法治大讲堂”、“公安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举办各种执法培训班57期,累计培训10500余人次。三是积极开展以案析理和旁听法庭庭审活动。对行政复议撤销案件,由法制部门组织案件分析会,找出工作中的瑕疵和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增加民警的办案经验,提高民警的办案水平。对辖区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组织民警参与法庭庭审活动,总结案件侦办的经验教训,强化依法规范取证意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形势。                             

(七)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倒查追究。

我局高度重视队伍管理工作,年初就下发了《2016年全市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局纪委负有监督责任。一是加强执纪审理力度。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按照违纪对象、违纪事实、问题定性、量纪情节、处理结果等要素规范通报内容,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运用。一年来,共受理控警件122件,查结92件。在全市公安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0起,处理17人。二是开展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电子荧屏、短信平台定期发布廉洁自律通知,警示全体民警提高思想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八个严禁”。组织播放《警钟》、《毁于小节的悔恨人生》、《歧途·苦果》等系列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全市公安干警明纪律、守规矩,把握角色定位,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着力营造知纪守廉、明纪倡廉的良好氛围。三是通过明查暗访促规范执法。积极开展“找教训、正风纪”教育整训活动,联合咸宁广播电视台举办“督履职、严执法、正风纪、树形象”内部专场电视问政活动。针对电视问政暴露出来的群众感情不到位、执法规范不到位、队伍管理不到位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切实转变纪律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日常管理。局纪委以明察暗访为抓手,进一步凸显执纪监督作用,围绕重要节点和公安中心工作,对全市公安纪律作风、值班备勤、执法活动、警容警纪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共督导暗访检查10次,下发通报10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咸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我市公安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警力不足,严重制约了公安执法工作。

我市公安机关警力配置与当前治安形势、公安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公安行政执法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再加之“分级管理、以块为主”的公安管理体制使得基层公安机关难以真正摆脱大量非警务活动,这直接导致警力不足的现象较为突出。一线年富力强的民警相对较少,警力老龄化问题比较普遍。民警招录程序严格,招录数量有限,警力得不到及时补充、优化。协警的招录使用存在经费无保障、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受警力严重不足问题的影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协警单独执法的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二)法治观念仍有待增强,民警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少数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以管人者自居,没有树立“理性、平和、规范”执法的观念,缺乏尊重和保护群众及违法人合法利益的自觉性。有的“重实体轻程序”,执法随意性大;有的认为法律予以自由裁量权就可以任意支配,导致情绪执法、人情执法、利益执法现象屡屡发生。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创新意识不强,不适应社会维稳新形势。

创新改革是促进公安事业发展的主旋律,更是公安工作升级的推动力。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对公安体制机制改革进行了大胆尝试,推出了一系列“大情报”、“大数据”等新举措,在缓解公安工作压力、解决社会治安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各级公安机关的创新意识还不强,警务创新还没有形成系统工程,还不能更好的适应新时期复杂多变的社会维稳和治安形势。警务活动也暴露出滞后性、缺失性、薄弱性等深层次问题。

(四)监督追责力度有待加大,执法监督机制相对薄弱。          

目前公安内部执法监督的职能不少,层次、手段也很多,但未实现应有的监督效果,执法监督未形成合力,执法主体没有摆正执法与监督的关系,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久而久之,导致部份民警产生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错误思想,法制观念淡漠、作风散漫、消极怠工、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直接影响到全市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对公安队伍高度重视,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新形势下的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一)狠抓执法培训。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一是创新执法培训新理念。要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通过互动式、实践式、案例式的教学方式,把思想教育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激发民警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解决以往教育培训民警被动接受、脱离实战、效果欠佳的问题,在提高民警法治理念的同时,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打造执法培训新格局。既要坚持抓好重点执法部门和关键岗位民警的教育培训,又要深入一线基层,实地开展培训指导。要确保全警每月至少参加两次培训,要通过培训,提升全市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把握执法培训新导向。要重点抓好法制部门和基层法制员的培训工作,让法制员成为各执法单位的“小教员”,充分发挥法制员的能动性和示范作用。                          

(二)推进公安执法改革工作。一是受立案制度改革要聚焦问题,找准方向感,要通过源头管控,掌握主动权;二是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立规树标,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时效;要全面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规范自由裁量,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快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改革,在管理上精益求精,并善于创新和协调。四是执法公开机制改革要一如继往,将制度保障作为前提,将警务公开平台建设作为基础,要让群众更全面、真实的了解公安工作,理解公安工作,让群众满意公安工作。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逐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制定执法制度要严谨细致,要突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要突出公安立法的指导性,突出服务实战的实效性。二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抓好执法记录仪、警综平台和办案区的规范使用,对公安执法进行全流程监管,通过案件审核和执法考评,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实现科技与公安工作有机结合。一是大力开展科技强警工程建设,探索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战斗力的公安工作新模式,加强区域协作配合,带动全市公安科技强警工作整体发展。二是推进公安大数据应用,完善公安网边界接入平台、移动警务安全接入平台及应用系统,开发启用执法记录仪数据自动上传平台,满足信息采集及时化、指挥勤务可视化、执法办案移动化、社会服务便捷化等实战需要。三是充分整合公安图像信息资源,提高图像信息存储和处理能力,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共享利用,全面服务支撑治安防控、社会管理和规范执法等业务应用。四是注重培养科技人才,夯实基础。分层次、分警种开展对民警科技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培训,调动民警科技强警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资源为公安工作服务。

过去的一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得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全市公安法治建设工作还任重道远。新的一年,我们将用法治精神引领公安工作,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正规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打造一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捍卫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公安队伍,为维护咸宁社会稳定、服务咸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公安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