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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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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建设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主业主责,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牵引,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方向,持续推进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深化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治建设,树牢思想根基。一是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工作机制和程序。不断把法治公安建设向纵深推进,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总体工作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落实责任。二是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工作。将“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作为党委领导班子在主题教育期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难点问题项目进行推进,形成项目清单,抓好统筹推进。三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活动,购买全套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发放到每个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民依法治国》等原著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一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执法公开纳入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项考核,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主动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执法事项,今年截止到11月26日,全市共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文书9616份。推动执法视音频自动关联平台建设,要求基层执法民警对所有处警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并与警综平台进行自动关联,确保所有执法活动全程可回溯,目前嘉鱼县试点已经完成,共投入经费380万,为基层一线执法单位配备200台新式执法记录仪,升级采集工作站17个,服务器7台,确保每日200部记录仪执法视频定时采集上传和自动充电,实现了警情与视音频自动关联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案卷电子化和政法业务平台应用,全市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网上流转率达到97.5%,位列全省第一。持续落实《咸宁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关于规范公安派出所行政案件审批权限的通知》,明确要求除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违法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五类治安违法行为外,所有行政处罚必须经法制审核。二是不断推动执法制度规范建设。2023年以来,配合省厅法制总队相继为《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评估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吸食“笑气”行政案件执法指引(试行)》等17个制度规范提出意见建议。相继制定修订发布了《建立健全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咸宁市公安机关规范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行政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程序规定》等制度规范。三是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工作,2023年,全市6个办案中心刑事案件和六类行政案件基本实现全量入中心办理。持续深入推进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工作,推进市县两级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市、县、所三级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了执法问题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推动执法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全面整改各类接处警、受立案程序问题,核查整改警情流失、案件久拖不决、降格处理和拆分案件等执法实体性问题,我市每月执法问题数始终保持在低位,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考核成绩排名全省前列,其中7月排名全省第一,8、9月份排名全省第二。继续深化执法问题责任追究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问题倒查追责。
(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一是推出便民利企举措。围绕市场主体所盼所需,今年制定发布《咸宁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二条措施》,印发《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违规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举措。参加咸宁市政府组织的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二是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违法犯罪案件357起,及时预警化解群体性涉企矛盾纠纷504起;为企业挽回损失6098.743万元。三是不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坚持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不断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全面落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户口“一站式”迁移 ,“市民之家”公安综合窗口共接待服务群众30万人次,获得群众表扬信72封、锦旗11面。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普法质效。一是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大力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全年共向各级媒体投稿811篇,“平安咸宁”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5期266条,“香城警视”栏目发布100期,树立了咸宁公安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立足公安职能,制定2023年度咸宁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3月7日,代表市局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的2022年度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暨述法会议,经现场打分评比,咸宁市公安局荣获第一名;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5月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各地通过参与网上答题、现场宣讲、开办讲座等方式,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民法典,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与素养,营造了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服务人大立法工作。全力推进省人大立法联系点工作。今年5月6日,省人大领导来咸调研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在听取汇报、调研座谈后,省人大领导对咸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工作予以高度肯定;今年以来,先后对《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修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等法规报告开展调研、征集意见,共向省人大提出具有建设性建议20余条。
(五)加强法治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公安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全警法制学习内容,在党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规定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以上。积极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比武活动。二是推动全警学法活动。建立法律学习和民警法制培训制度,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民法典》及业务工作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建立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每日学法”制度,举行“宪法周”、110“警察节”、“4.2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列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新警入职、干部提拔等宪法宣誓、入警宣誓仪式,全体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立足实战开展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题培训会3期,解读考核规则和要求;全力推动湖北公安“学法辅导”“每日学法”,全市公安民警“每日学法”答题率达到98%,排名全省前列。全面推动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比武和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民警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全局答题率、及格率均为100%。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 持续强化执法监督考核。持续深入推进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项工作走深走实,完善拓展考核办法,持续推进“网上和网下”相结合,“常态和专项”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机制,科学部署检查考核工作,深入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等执法顽瘴固疾,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厅(局)长信箱”运行机制和执法公开平台警情评价投诉闭环机制,提高投诉事项核查质量和反馈效率,切实做到全链条“颗粒归仓”。推进政法协同平台的应用,确保案件平台流转率100%,常态化开展案件抽查考评,全力提升案件质量,组织涉企案件专项评查。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明责、担责、追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对执法问题“零容忍”,发现的执法问题一律倒查追责。
(二)持续强化法制服务保障。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做强专兼职法制员队伍,提升法制审核能力,把好案件质量关。围绕接处警、受立案、侦查讯问、羁押监管、移送审查起诉等执法环节和常见多发案件办理、新型犯罪侦查、群体事件处置、证据收集固定等执法领域,细化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确保一线民警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专业优势,为侦查部门提供法律意见,积极服务重点专案侦办工作。
(三)持续强化执法基础建设。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工作,强化执法办案安全,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推进公安机关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结合派出所接处警区建设,组织开展所队案管室建设,强化执法办案源头管控。继续推动全市建设警情与执法视音频自动关联平台,实现民警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视音频同步记录,并与执法办案系统(即警综平台)自动关联共享,提升接处警规范管理质效。
(四)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培训针对性,用好学法辅导、业务培训、类案指导、旁听庭审等形式,强化民警执法能力。组织推动全市民警参加“湖北公安学法辅导”微信公众号每日学法,提升民警学法效率。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落实奖励激励机制。落实常态化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组织好领导干部学法比武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中、高级执法资格人才比例。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研究推进公安机关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打造放心、安心、舒心公安法治营商环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出入境管理、治安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领域,推动更多公安管理服务事项“同事同标”“跨省通办”,精准做好服务企业群众和行政管理“加减法”。 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设置,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办”“帮代办”等便民举措,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安政务服务。
(六)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省市各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全面推进执法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拓展渠道开展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法、新规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强化调研服务人大立法,做实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广泛收集民意,有效服务地方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
咸宁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