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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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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宁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咸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了全市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4月12日,在全省法治公安建设暨全面从严治警推进会上,咸宁作交流发言。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一是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领导班子带头学、带头宣讲、带头贯彻落实。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按照咸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部署及责任方案要求,结合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制度出台《咸宁市公安局2024年法治建设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警种,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二)执法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一是积极谋划市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进一步落实执法全流程监督,根据省厅要求和局主要领导指示,在咸安执法办案中心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市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5月份以来,4次组织相关负责同志赴荆州赴荆州、荆门、孝感、十堰等地考察学习,目前项目已得到市发改委批复。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办案中心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办案中心管理队伍均达到关于民辅警配置要求,根据省厅评定结果,赤壁被评为2级办案中心。三是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中心。今年以来,咸宁市公安局认真落实市、县两级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特别是7月份以来,机制运行通畅,实现了对全市执法问题全量巡查,对执法问题每日通报,督导整改清零。8月份以来,依托市县两级执法监督管理中心的监管推进,全面落实所队法制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截至目前,所队法制员日常巡查率达到100%。四是推动全市案管室建设。4月25日,组织全市相关所队负责人赴武昌梅苑派出所参观学习案管室建设及机制运用情况。5月11日,组织召开全市加快基层所队标准化案管室建设专项推进会议,传达学习《湖北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案管室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精神,通报目前全市案管室建设现状。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95个基层所队案管室,进一步夯实了执法基础。五是推动接处警区建设。发布《关于在派出所统一规范设置使用接处警区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派出所接处警区标准化建设,在服务群众的基础上严厉杜绝警情体外循环,确保颗粒归仓。
(三)执法监督成效明显。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执法监督管理中心专人负责,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对各地每日执法数据进行网上监督,实时提示问题整改闭环。每月定期集中开展网上文书抽查。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执法通报14期。二是强化考核指导。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未及时闭环问题,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3月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考核工作的工作提示》,提醒并指导各地及时对考核需闭环的项目进行清零。三是发布执法指引。相继发布了《关于禁止辅警参与案件办理活动的工作提示》《关于醉驾刑事案件道路性质认定的会议纪要》《关于规范公安派出所行政案件审批权限的通知》《关于检察院对交通肇事案件行为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建议予以行政处罚的建议函能否作为吊销行为人驾驶证依据的会议纪要》等,为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提供法律参考和依据。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积极申报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积极申报并开展电动自行车“二维码”溯源管理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8月份派员赴宜昌市公安局学习先进做法,结合咸宁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全市选定三个试点发放二维码新牌,推进电动自行车位部署实施,有效促进了电动自行车规范化、法制化、便利化管理。11月4日,省厅组织验收工作组来咸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咸宁市电动自行车“二维码”溯源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围绕4大类问题开展排查,经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存在涉企违规执法、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开展“园区行”活动,市局党委班子、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包联全市50家重点企业,发布《致园区企业的一封信》,发放调查问卷,上线“警企之家”微信小程序,密切关注企业周边治安动态,及时排查整治涉企治安隐患,多途径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活动开展以来,共收集企业意见建议20条、解决问题14个。三是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部署开展涉企案件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截至5月份,我市公安机关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自查案件1406起,自纠问题83个。
(五)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推动执法能力提升。下发《咸宁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定咸宁市公安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各级党支部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为全警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讲座5次。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对于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嘉奖奖励,将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职级晋升时的加分依据,进一步提升民警学法热情。二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经过开展广泛调研与征求意见,结合各县市区(分)局基层派出所的工作资源优势和工作特色,首批选定7个派出所作为立法联络站并进行授牌。组织全市7个立法联络站开展4部法条研究,形成20余条意见上报省人大常委会。三是全力开展普法宣传。以“5.15”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综合性网络平台,精准对接企业法律和政策需求,针对保安、驾驶员等重点岗位人群,主动送服务、送法到企业,增强企业经营及其经营者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线上线下普法830余次,进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5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源头管控还不扎实,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个别派出所法制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审批、案件办理超期等各类执法问题一直没有“清零”。二是执法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执法基础薄弱,各地在实体性问题上仍然存在文书、笔录制作错漏、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确、调取证据不规范、案卷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持续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严格对标省厅要求,配齐中心管理队伍、提升中心入区率、强化中心日常安全管理。二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整治各地有警不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侦不决和等执法顽瘴痼疾。三是健全执法制度机制。从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执法办案需要出发,不断健全执法制度,研究制定执法指引,有效解决基层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常规性问题。四是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推进执法示范所队创建,积极评选全市执法示范所队,充分发挥典型积极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执法规范化水平。五是推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六是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将执法培训纳入到公安队伍年度培训计划,立足实战,研发实用实效的执法培训课程,积极宣传推广“每日学法”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鼓励民警自学法律知识。
咸宁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