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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咸宁市养犬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23-07-10

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咸宁市公安局代起草了《咸宁市养犬管理办法》,拟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7日,咸宁市公安局810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代表构成

听证代表名额15人,其中普通市民代表8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民间协会组织代表1人,基层社区代表2人,法律工作者2人。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20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电子邮箱:1635474351@qq.com。

报名人需提供本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注明本人是否养犬。

市公安局将于7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参会代表名单,并通知具体参会事宜。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咸宁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是否养犬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关于对咸宁市养犬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