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咸宁市公安局代起草了《咸宁市养犬管理办法》,拟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7日,咸宁市公安局810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代表构成
听证代表名额15人,其中普通市民代表8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民间协会组织代表1人,基层社区代表2人,法律工作者2人。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20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电子邮箱:1635474351@qq.com。
报名人需提供本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注明本人是否养犬。
市公安局将于7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参会代表名单,并通知具体参会事宜。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咸宁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
民族 | 职业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文化程度 | 是否养犬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 | |||
关于对咸宁市养犬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