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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来源:咸宁市公安局 时间:2025-06-20

    一、行政检查主体

咸宁市公安

二、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行政检查频次

1

对酒店的检查

全市酒店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一月一次

2

对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检查

易制爆剧毒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一月一次

3

健全制度规范、加强保安队伍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保安服务管理

全市保安服务公司

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每年至少一次

4

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全市入网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每年至少一次

5

对银行机构安全检查

银行

1.《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每季度最少一次

6

是否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

每年至少一次

7

是否履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九条。

每年至少一次

8

是否按规定告知、报告安全风险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二项

每年至少一次

9

是否按规定开展网络安全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

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二条。

每年至少一次

10

是否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六条

每年至少一次

11

是否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每年至少一次

12

是否落实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

国家核心数据的提供方和接收方

《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每年至少一次

13

是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每年至少一次

14

是否建立、落实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计算机使用单位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第十九条第二项 、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每年至少一次

三、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咸宁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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