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6-1726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采购警犬专用粮、训练用品、防疫药品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项目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采购警犬专用粮、训练用品、防疫药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XZD2026A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采购警犬专用粮、训练用品、防疫药品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13.4万元/年
6、最高限价:13.4万元/年(犬粮9.9万元和药品及训练器材3.5万元)
7、采购需求:警犬专用粮、训练用品、防疫药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可续签,最多续签两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6年 07月20日至 2026年07 月 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1、开始时间:2026年07 月24 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1、时间:2026年 07 月 24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章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1897281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97281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