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071/2026-1856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采购警犬专用粮、训练用品、防疫药品项目询价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项目编号
XZD2026A1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无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采购警犬专用粮、训练用品、防疫药品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宁市咸宁高新开发区多米宠物用品超市(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桂花路社区时代广场七喜酒店5楼501室(自主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13.35 万元
最低评标价法:/
服务类 |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采购警犬专用粮、训练用品、防疫药品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报价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可续签,最多续签两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徐世利、刘小成、章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7-24
2、评审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照代理协议和询价文件约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金额: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询价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hbbdzbzj@163.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1897281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972819305